外观质量检测装置检定规程
本检定规程适用于新制造、使用中和维修后的外观质量检测装置的检定。
一、概述
平板玻璃外观质量检测装置主要用来检验平板玻璃存在的外观缺陷,如气泡、砂粒、疙瘩、线道划伤、夹杂物、雾斑、磨等,通过测定缺陷的大小和种类确定产品质量等级。其技术条件符合标准GB4871普通平板玻璃和标准GB11614浮法玻璃的规定。
外观质量检测装置由光源、试样架和箱框三部分组成,工作原理示意图如下。本装置上备有不同重量的配砣,以调节试样架上升下降,使操作方便。
二、技术要求
1.装置带有铭牌(标有型号、制造厂名、出厂编号、出厂日期)、合格证及说明书。仪器不允许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、破损等缺陷。
2.箱框密封好,试样架上的样品槽清洁,拉绳完好。
3.光源为40W灯管,平行排列,相距(300±5)mm。
4.日光灯管到试样架的距离为(600±50)mm。
5.观察者距(离)试样架的距离为(600±50)mm。
6.装置的配套设备读数显微镜放在10倍,精度0.1mm。
三、检定条件
(一)检定环境条件
7.仪器周围环境整洁,温度(10~30)℃,相对湿度 <80%。
8.电源电压波动不应超过±7.0%。
9.实验室具有挡光设施。
(二)检定器具
10.钢卷尺 量程1000mm 分度值1mm
11. 显微标尺 量程2mm 分度值0.01mm
四、检定项目及检定方法
12.外观
根据本规程1、2条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。
13.光源
用钢卷尺测量每相邻灯管之间的间距Si,看是否满足本规程3的要求。
14.用钢卷尺测量灯管距试样架及试样架距观察者之间的距离,均匀地选三个点测量,看是否满足本规程4、5的要求。
15.读数显微镜
把显微标尺置于读数显微镜下,任选三个示值进行测量,按下式判断:
Max|βi-αi|
式中βi为读数显微镜第i次读数, αi为显微标尺第i次的示值。
五、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
16.经检定合格的外观质量检测装置发给检定证书;检定不合格者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。
17.检定周期为二年。 |